擅长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辩护的有经验律师 广州敲诈勒索罪辩护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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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13570980701(微信同号)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:

 

区分这两种指控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足以抑制受害者的抵抗力。抢劫罪中的暴力、胁迫必须足以抑制受害者的抵抗,而勒索罪中的暴力只能使受害者产生恐惧。因此,抢劫的表现是当场使用暴力侵权的威胁,敲诈勒索的威胁方法基本上没有限制。

例如,张三在李四家留下了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:李四,限你在三天内给我100万元,否则我会向你的单位透露你有婚外情。这是勒索,因为张三没有当场威胁暴力。

另一个例子是,甲带着炸药进入银行,然后威胁工作人员说:我的包里装着炸药,给我20万元现金,否则我会引爆的!这足以抑制他人抵抗的威胁,并建立抢劫罪。然而,如果甲对乙说:如果你不给我1万元,我会把你没有修复的所有照片都放在网上!这是勒索,因为这种威胁不足以抑制对方的抵抗。

一般来说,这两种指控之间的关系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表达:勒索罪的建立不需要暴力,胁迫足以抑制他人的抵抗;如果暴力和胁迫足以抑制他人的抵抗,则以抢劫罪处罚。

现在,让我们回来看看本节开头的问题。张三对李四说:站起来!交出你的手机!这种行为可能造成敲诈勒索罪吗?

上海重大刑案律师从得分来看。如果张三是一个七英尺高的男人,拿着凶器,那就是一条半夜没人的小巷,威胁的对象是一个软弱的女孩。显然,这是当场暴力的威胁,足以抑制受害者的抵抗,因此应被视为抢劫罪。

然而,如果大熊对和他体格相似的小伙伴野比说:站起来!交出你的iPhone11!否则,我会告诉你妈妈你没有通过微积分考试!如果野比真的有恐惧,把手机交给了大熊,他应该认定大熊的行为是勒索罪。

想象一下这样的情况:张三对李四说:站起来!交出你的手机!如果李四真的交出了手机,那么张三的行为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?看这里,你可能有经验,知道这个问题大多是坑,不容易得出结论。因此,让我们了解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素,看看具体识别的困难,然后回答这个问题。

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素

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威胁、恐吓他人,索取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。其中,敲诈勒索是敲诈勒索罪的核心。那么什么是敲诈勒索呢?

敲诈勒索是一种威胁、胁迫或威胁对方,然后要求对方处置财产的行为。这里提到的威胁、胁迫和恐吓是指通过恶害通知使对方恐惧的行为,如暴力、对方的自由和声誉。

让我们先看看暴力行为。一般来说,如果行为人实施某种暴力行为,会对受害人构成威胁,因为这意味着如果不交付财产,行为人可能会继续实施暴力。然而,有两点需要注意。

首先,暴力不仅限于直接实施受害者,也可以针对第三方甚至行为人本身,只要受害者能感到威胁。例如,行为人用啤酒瓶砸碎他的头,这也是一种通知受害者的方式,属于勒索罪的威胁。因为这种行为表明,如果你不交付财产,我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你。

其次,只要能让受害者产生恐惧,敲诈勒索罪中的暴力就不需要达到足够的程度来抑制受害者的抵抗。这不同于抢劫,因为抢劫中的暴力必须足以抑制受害者的抵抗。

让我们来看看其他威胁受害者的方式,让对方感到恐惧。例如,威胁受害者的自由和声誉。需要注意的是,行为人通知的受害者不仅可以是交付财产的受害者,也可以是与受害者密切相关的第三人。例如,行为人向该男子声称,如果他不交付财产,他将伤害他的女朋友,这也是敲诈勒索的威胁。

然而,如果行为人通知的受害者与另一方无关,就不可能使另一方产生恐惧,也不可能造成任何威胁。例如,行为人对A说,如果你不拿出钱,我会伤害路人B。对A来说,B只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路人,他根本不会有任何恐惧,所以行为人通知的是勒索罪的威胁。

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只要行为人实施威胁和恐吓,敲诈勒索罪就可以成功。例如,A的胁迫并没有使B害怕,但B以同情或其他原因将财产交付给A。事实上,这种情况与抢劫罪的相关原则是一样的,只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。

另一个例子是,C的胁迫使丁感到恐惧,然后丁报了警。为了逮捕C,警方要求丁到约定的地点交付财产。在这种情况下,虽然丁交付了财产,但他并不是在惩罚财产,而是在协助警方逮捕罪犯,所以C的行为只能被认定为勒索未遂。

需要上海重大刑案律师注意的是,虽然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是指通知的恶害,但是否最终确定犯罪并不重要。也就是说,即使行为人通知的恶害是假的,只要能让对方产生恐惧,然后交付财产,也不会影响敲诈勒索罪的建立。例如,张三谎称他绑架了他的儿子,如果他不支付100万元的赎金,他就会立即撕毁门票。如果李四出于恐惧交付赎金,张三的行为将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
那么,如果行为人的威胁内容不违法,有可能设立敲诈勒索罪吗?例如,甲方为了非法获得乙方抢劫的财产,以起诉相关威胁。乙方在受到威胁后有恐惧,所以他把他抢劫的财产交给了甲方。事实上,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。如何评估甲方的行为?根据法律规定,虽然向警方报告的行为并不违法,但甲方仍设立敲诈勒索罪,因为他向乙方通知了恶害,使乙方产生恐惧,然后交付财产。

以上是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素,但了解了这些,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会遇到无从下手的情况。因此,让我们来看看最具代表性的两个难点。

 

13570980701-刑事辩护律师团队 本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,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,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,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,擅长办理取保候审、不批准逮捕、不起诉、缓刑、罪轻辩护、无罪辩护、上诉改判、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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